【安心出行】無家者豁免掃碼需出示證明信 社協派發予約百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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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21/12/08 15:21

最後更新: 2021/12/08 15:4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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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四起,進入餐廳等18處處所必須使用安心出行。(資料圖片)

食肆等18類表列處所,本周四(9日)起須用強制使用「安心出行」,15歲以下青年、65歲以上長者、殘疾人士及獲認可人士可填表格代替。政府今日將向相關社福及服務機構發放豁免證明書式樣。第三類豁免人士如無家者,需隨身攜帶證明文件,以此進入處所時豁免使用「安心出行」掃碼。不過,圖書館、醫院、政府機構仍不受豁免。

社區組織協會是獲政府認可的機構之一,幹事吳衛東指機構服務個案中有約100人對智能手機有迫切需要,今起即開始處理派發審核證明書,料一周內處理完畢。

證明書要求寫明申請人姓名及個案編號,且需要有機構印章和機構聯絡電話。持證明信的無家者,可以豁免使用「安心出行」掃碼的場所包括,所有提供堂食的餐飲處所、遊戲機中心、健身中心、遊樂場所、公眾娛樂場所、美容院、按摩院、會址、體育處所、泳池、酒店及賓館、以及活動場所。即,並不包含圖書館、政府機構及醫院。

證明書式樣。(機構供圖)

食衛局向機構發信,指授權機構為有需要的露宿者發出認可證明書,並指因為強制使用「安心出行」的措施將在明日生效,故希望服務機構盡可能在此之前發出證明信。政府並要求機構保存發出證明書的編號和認可人士姓名,在12月31日向食衛局上報數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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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袁澍